机构设置
2002-9-24 17:15:34 
     崇文区环保局内设三科、一室、一队、一站,分别为综合规划科、污染监理科、建设项目监督科、办公室、执法监察队(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
  各科室主要职责及管理权限如下:
  综合规划科:(联系电话:67213986)
  组织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区环境保护政策研究,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和绿色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发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参与本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协调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负责本局法制建设工作,监督和调研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局领导审理行政执法案件,承办本机关行政复议、赔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指导和监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承办崇文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崇文区落实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动车尾气的路检、巡检、夜查、入户检查工作;对超标排放机动车提出限期治理意见;承办崇文区机动车尾气联合检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污染监理科:(联系电话:67215464)
  负责辖区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控制辖区内污染物排放;
组织实施污染物削减计划及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等工作;
  监督污染源监测数据上报;
  负责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监督管理;
  负责依照国家征收排污费的法律法规对辖区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负责管理、监督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
  建设项目监督科:(联系电话:67215461)
  负责本区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方面的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
  核准施工噪声防治措施的申报;
  负责全区燃煤设备改用清洁能源的治理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67215468)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的事项的督查工作;
  负责本局财务、人事、劳资、职工再教育、统战、计划生育、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卫生、后勤、车辆管理;
  负责本局信息网的管理;
  负责和组织本局干部及社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
  负责本局党务、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
  执法监察队:(联系电话:67215462)
  负责对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环保法》的行为和现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提案、建议和污染扰民现象的信访处理;
  负责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
  负责崇文区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环境监测站:(联系电话:67215470)
  负责辖区内的常规环境监测并提供相关数据;
  负责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并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依据;
  负责机动车尾气路检,监督高超标车型的尾气监测工作;编写年度区域环境质量分析报告书。